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—审查决定是否受理—审核是否符合法定条件。符合的,发给《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》;不符合的,出具《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》。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设计修改后,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