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单位业务办理需提供的资料
1、《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申报表》一份。《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申报表》在市防雷中心各服务点服务大厅领取或自行在网站上下载;
2、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》(复印件)一份;
3、《防雷工程设计人员资格证》(复印件)一份;
4、《防雷工程设计图纸方案》两份,设计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:
a、设计说明(设计依据、措施、计算结果)
b、施工图(系统平面图、安装图等)
c、所采用的防雷产品说明书、合格证书、检验报告等
说明: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》、《防雷工程设计人员资格证》必须在年检有效期内;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二、业务性质
本业务属有偿服务,收费依据为粤价函[2004]409号文。
三、办结时限
五个工作日
四、评价报告领取
1、资料齐全的,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《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》,申请单位自行到各服务点取回《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》。
2、资料不齐全的,即时告知申请单位应补齐资料重新申请。